只是现在……确实还没有到说的时候啊,实在不想因为这事,闹得家里鸡飞狗跳。
“不用一直瞒着的,等时机到了,我会和他们说的,保准他们不会责难你。”
白霄相信不管多难的事,只要用了心,总会有办法解决的,问题是如何做到两全其美。
“霄,泽吾不怕责难的,泽吾……泽吾只要可以在霄的身边,就很开心了。”
其实,一直以来,自己的愿望都是很简单的。
孩童时,想有一个可以寄居的家;少年时,想有一个可以离开孤儿院的办法;嫁人时,想有一个对自己好一点的妻主;为人夫时,想少挨一点打;为人父时,想搂着儿子睡一觉,只可惜,这些……这些盼着的最简单的愿望,却从来都没有实现过,现实一次一次地粉碎了自己单纯的想法。到二十岁时,自己已经不敢再想。
妻主殁,以为自己会被殉葬,却得知妻主的妹妹同意收下自己。
自己那时只想着可以有个容身之处,能看得到儿子就好,根本没有想过新妻主会对自己这般的好,.
原来只是换一个人,生活就可以变得与以往大不同,以前那些从来都没有实现过的简单愿望,竟足个地成为了现实,只想着能一直紧紧抓牢,永远地生活在妻主的身边,就是幸福了。
至于是不是正夫,这些,自己是不在乎的。
那天,妻主出院后,竟真的带自己去了民法局,办理了结婚手续,完全地出乎自己的意料;那晚,妻主在疼了自己一遍后,搂着自己说的那句“一生一世一双人”的话,直到此时,还觉得不敢置信,觉得比自己活到现在所能想到过的所有甜蜜的事合在一起还要甜蜜。
“泽吾当然会一直在我的身边,不管别人说什么,我都不会负了你和郁儿的,我们一家人永远在一起。”
白霄说得绝不是信誓旦旦,只是这一世里,惟一的追求罢了。
归去来兮
回到家的第二天,白霄应嫂子甜杏之邀,带着夫郎儿子,登门拜访。
由于白霄的离开,甜杏已经不住在原先事务所提供的那间公寓楼了,而是带着夫郎女儿们搬回了自己的房产。
这处房产距离白霄母亲家并不远,半个小时的车程就可以顺利到达。
说心里话,甜杏的家可比自己母亲的家要温馨许多,也热闹了许多,且不说家里有两个挺着大肚子的男人,只说那一大一小两个小女孩儿,就把家里的气氛搞得欢快之极。
甜杏的小女儿金锭儿现在正学走路,基本是走三步摔一次,摔了又会马上爬起来,再走,以矢志不渝的精神,摔得满头是包。
大女儿小叶子已经能跑,跑得那个欢,基本是找个能钻的地方就钻,几眼看不到,再出来时,就是黑脸黑身,小脸上像是画了油彩,看不出个鼻子眼睛了。
“嫂子真是小女儿绕膝,生活得好不滋润啊!”
“那是,呵呵,女儿家的,就应该像我们家小叶子似的淘一点儿,像我们家金锭儿似的有倔劲,这长大才能出息!”
甜杏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,那是相当满意了。
夫郎女儿,样样不少,要是夫郎再给自己添房长得像自己一样的儿子,那就是好上加好,可以放上三天三夜鞭炮做庆祝了。
每每这么一想,嘴都能咧到耳根去,睡着都是可以笑醒的。
甜杏这种想法,白霄实在不能苟同,白霄只觉得自己的哥哥真是操心啊。
幸好甜杏不差钱,雇得起保父,家里还养得起奴仆,这要是换个穷一点儿的人家,就这两个“狗都嫌”的孩子,就够人一受啊,难得甜杏还一脸骄傲。
抬眼往里屋望了望,白雾正拉着泽吾亲热地说话,那个叫沙加的男人安静地坐在一旁,像是在摆弄绣品,又像是在发呆。
直到现在,白霄也没有想明白冯伸倒底喜欢上那男人哪处,这可能就像别人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疼爱泽吾一样,自己的心上人,除了自己能体会到好,外人又怎么能看得出呢。
“我回来时,冯姐曾拜托过我,让我把她的男人带回去。”
“趁早带走吧,冯伸跳马猴子一样的性情,竟会看上闷葫芦,妹子,嫂子说话不夸张,这男人从我家里住了好几个月了,要不是冯伸告诉我说,他会说话,我一直以为他是哑巴呢,我就没听过他发出过声音。”
“这么安静?”
“安静到极致了,”甜杏一撇嘴,又接着说:“难为冯伸怎么和他过,比我家里的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