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心中生出一个想法,这里的人文化太落后了,识字的人不到百分之十,作为一个从高科技世界来的人,她无法忍受这种现象。
她想试着改变一下,以她目前的财力,让身边的人多识几个字是不成问题的。
于是,酒坊的规则又加上一条,每人每日增加两刻钟的识字时间,一天学认两个字,全体工人分成两批,上午和下午两班轮流学习,由朱相桂和马伯远负责教授。
从白马寺回来时,朱七七就琢磨着买几匹马用作日常代步,石坪镇集市上拿出来卖的马,要么年龄尚小还是马驹,要么瘦弱老残品相不佳,好点的马早都被人买走。
她买不到好马,不代表别人也买不到,贺家号称皇商,生意做遍天下,马匹生意便是其中之一。
半个月后,贺长风挑了四匹青壮好马给她送来,喜得她眉开眼笑。
当她看到贺长风的坐骑时,一双眼瞬间像被点燃的小火炬,亮得灼人。
贺长风接到她的眼神,立刻把缰绳往身边拢了拢。
他的座骑是一匹通体赤红色的骏马,那马毛色油亮,耳尖鼻阔,四蹄粗壮,长鬃飘逸,奔跑时似一团燃烧的赤焰,比之楚璟的那匹黑色宝马丝毫不差。
“那个……,咱们能不能商量一下……”
“打住!不行。”
实在是朱七七的眼神太过灼热,贺长风想都不想就拒绝,自己这匹赤菟宝马可是花了大代价才得到的,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行。
“你都没听我说什么就拒绝!还是不是朋友了?”朱七七无语地道。
“得,你也不用说了,大不了我下次帮你寻一匹好马,我这匹你就不要想了!”贺长风不等她说完,直接封口。
“一言为定!”怕他反悔,她立马将这事锁定。
朱七七心情大好,和土豪做朋友就是好哇!
她双眸好似烟花绽放,光彩照人,把贺长风看得呆了一瞬。
贺长风觉得自己再不走,可能一匹好马打发不住,于是跃上他的赤菟宝马绝尘而去。
留下朱七七在原地风中凌乱,这人和他的马一样——臭屁又骚包。
贺长风奔出村口时,见前方行来一辆马车,便拉了拉缰绳,缓速前行。
车上,一袭粉衣的娇俏少女正掀开帘子,好奇地往外看,只见一匹赤色宝马从旁边缓缓走来,马上端坐一个玉面少年,红衣红马,十分惊艳,一时不觉,竟看呆了。
“小姐,你看什么?”小丫环甜儿好奇地伸过脑袋也想看看。
谢宛晴小脸一红,急忙放下帘子:“没,没什么。”
甜儿狐疑地看着她,真的没什么?那小姐的脸为何这样红?
“咳,甜儿,我渴了。”见小丫环一直盯着她的脸瞧,赶紧支点活让她分散注意。
趁甜儿倒水的时候,她悄悄拉开一角车帘,车外已经不见方才那位少年的身影,她只好放下帘子,装作什么也没发生。
经过小厮一番打听,马车来到朱家门口。
朱七七见到谢宛晴时,非常高兴,二人好似相识多年的朋友,十分亲昵。
谢宛晴对她的生活很是好奇,拉着她屋前屋后看了个遍,朱七七十分耐心,很乐意给她作向导。
见酒坊众人进进出出,不时向朱七七请示,她惊讶地问:“小七,这酒坊好是新奇,是你弄出来的?”
朱七七笑着点点头:“嗯!”
“哇,你也太厉害了吧?”她激动地拉着她的手。
接着,杏眼一转,右手捏着自己的下巴,自语道:“哈哈,这也说明我眼光好啊,我谢宛晴看重的朋友,能力自然十分出色。”
朱七七不禁莞尔,这丫头,还不忘给自己脸上贴金。
“你也很好。”她夸道。这姑娘性子活泼,善良纯真。
“我可比不上你,我就喜欢吃和玩,我这辈子的愿望,就是做一只米虫,没有忧愁和烦恼。”谢宛晴摆摆手,笑着说。
朱七七笑笑,心中默然,做一只米虫,她也想,可是貌似那一世,这一世,她都无法做成,她好像一直在为生活奔波,安然一生怕也只是个梦想。
谢宛晴虽没有告知她的家世,可她知道,以这姑娘的衣着和气质,家世定然不凡,普通人家又怎能养出这样天真烂漫的性格呢?
如果画卷上预示的事情不会发生,也许,以谢宛晴的背景,做个米虫是件十分轻易的事,可……,她也不愿多想,希望不会那么糟糕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