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郊野的蔓草蔓延,晨露凝结成珠。有位美丽的姑娘,眉目清秀动人。不期而遇的相逢,正合我的心愿。
【注2】小三元:
县试、府试、院试卷都是榜首者被称为“小三元”
以明清时期的科举制为例子,大致有四个阶段。第一个阶段就是【童试】,感觉看过种田文之类有涉及的小说应该都知道一点。这里就简单提一下【童试】。仅供参考!!!
【童试】包括【县试】、【府试】和【院试】三个小阶段。
【县试】:
一般考5场,也可能是4、6、7场,每场考长一天,第一名为“县案首”,若无意外则无需参加后面的院考,直接“进学”,获得【秀才】功名。前十名称为“县前十” 下次考试会坐在【堂号】(距离主考官近的位置)。
【府试】:
一般在四月举行,共三场,考两天,黄昏时可交卷。由知府主持。府试合格后可参加院试,通过者称“童生”。第一名称“府案首”。
【院试】:
时间:三年内举行两次。其中,辰、戌、丑、未年举行的称为“岁试”,寅、申、巳、亥年举行的称为“科试”。
主持考官:各省学政(也称提督学院,这个后续大家感兴趣自己搜一下),由皇帝钦派翰林院充任,每省一人,等同钦差,三品以上充任。
场次:两次,正试和复试。
通过者为“生员”,即“秀才”。秀才分三等,成绩最好的为“廪生”(国家按月给粮),其次为“增生”(不供给粮食),再次就是“附生”,即才学的附学生员。
秀才的特权:凭除差役(即各种没有报酬的劳役),见知县不跪,可穿盘领长衫,头戴方巾,脚穿长靴,(是的,没错,古代穿衣服也是有阶级限制的,这就是“礼乐制度”的表现之一),免纳公粮。假如秀才犯罪,地方官也不能随意对他用刑或处罚,要先上报给学政,由学政革除他的秀才功名之后才能按照普通百姓处理。
科举第二阶段是【乡试】。
【乡试】:
场次:三次,每场三日。
时间:三年一次(子、卯、酉年的八月举行,八月是秋季,称“秋闱”)
应试对象:本省生员、监生、荫生、官生等。
放榜时间:农历九月初五到十五,那时候正是桂花盛放的时候,所以也称“桂榜”。
榜上有名的称“举人”,榜首称“解元” 第二名称“亚员”,第三名到第五名称“经魁” 第六名称“亚魁”。放榜后,由巡抚主持【鹿鸣宴】,宴请主考学政、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,席间唱《鹿鸣》,跳魁星舞。
【注3】表字:
表字是中国古代人在本名之外另取的与本名意义相关的别名,简称“字”,多为长辈或自己所起,用于社交场合表示尊重。其作用和特点如下:
表字的起源与作用
起源:表字起源于商朝,盛行于周朝,形成定制后延续至民国,是中华礼仪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作用:古人认为直接称呼本名不够礼貌,因此在成年后(男子20岁行冠礼、女子15岁行笄礼)取表字,供平辈或晚辈称呼,以体现礼仪和尊重。
表字与名的区别
名:由长辈所起,用于自称、长辈称呼或正式文书(如科举、户籍),带有一定的严肃性。
表字:更侧重社交礼仪,是个人身份的延伸,体现文化修养和人际关系中的尊重。
所以,古代直接称呼名字的,一般情况下是长辈/上级对晚辈/下级训诫的时候,或者是表示轻视或愤怒时候才会直呼其名。还有为了表示谦逊,一般会用自己的名字,比如写信等。(别的先不好说,因为这本书内我也经常忘记 ,所以别惦记前面我写凡俗界的时候出现的直接称呼人物名字的情况,我也没有点其他书的意思,仅供参考的科普小情景)
【注4】笏板:
笏板,又称“朝笏”“手板”,是中国古代臣下上殿面君时的必备工具,主要作用是记录君命或旨意,也可用来书写向皇帝上奏的章疏内容,以防遗忘。
材质:一般是象牙和木头所制,根据官员品级不同,笏板材质有严格区分。
规格:一般为长条形,略弯曲,两端窄、中间宽,长度约2尺6寸(不同朝代略有差异),便于手持。
早朝时皇帝下达的旨意或臣子要上奏的内容,可临时记在笏板上,避免遗忘。作为官场